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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结核病防治院整体搬迁项目

来源: 时间:2018-05-30

项目背景

结核病是一种经呼吸道传播的慢性传染病,严重危害人们身体健康。结核病在全球及我国广泛流行,已成为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我国是世界上22个结核病高负担国家之一,现有肺结核病人约500万,结核病患者数量居世界第二位,其中80%的病人在农村,大部分病人为青壮年。每年死亡约20万人。结核病是我国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主要疾病之一,制约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素有“湖北南大门”、“武汉后花园”之称的咸宁,位居武汉城市圈与长株潭城市群两大改革试验区的中轴线上,是全国“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是极具发展潜力的核心城市。咸宁拥有290多万在籍人口,且流动人口较多,结核病防治形势严峻,全市结核病发病率仅低于恩施州排全省第二名。

项目规模和内容

整体搬迁项目位于咸宁市东外环路段(肖桥村五组),总用地面积为33475.17平方米(折合50.2亩),其中道路代征面积为7779.21平方米(折合11.7亩),净用地面积为25695.96平方米(折合38.5亩)。项目整体规划分两期实施,一期规划用地面积12000㎡(折合18亩),设计床位数250张(其中非传染病床位130张,传染病床位120张),建筑面积15000㎡。其中新建框架结构综合门诊楼一栋(地上8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9300㎡;新建框架结构传染病住院楼一栋(地上3),建筑面积4500㎡;新建框架结构后勤服务楼一栋(地上2),建筑面积1200㎡。配套建设道路、广场、停车场、给排水、供配电、消防工程等配套设施工程。

后续二期工程建设以一期完工运营后,结合实际相关政策、医疗需求等进行规划实施:拟建内容包括门诊楼和住院部扩建、新建康养中心、医疗大楼建设及配套公用设施建设完善。

投资要求

一期项目总投资为6240万元,其中单位自筹资金2000万元,争取社会资本投资资金4240万元。

一期项目费用组成为:工程费用4992.8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82.39万元,预备费164.76万元。

合作方式

咸宁市结核病防治院整体搬迁项目将以合资方式建设。医院建成后拟更名为咸宁市肺科医院,医院原有的资产归属、医院性质与基本功能不变;将医院拓展的肺科疾病管理权和使用权交由合作方经营管理或协商确定。努力将咸宁市结核病防治院暨咸宁市肺科医院打造成以结核病防治为主,肺科疾病、职业病防治为辅,兼负区域社区卫生服务功能的现代化园林式医院。

承接优势

咸宁市结核病防治院创建于一九七九年,是咸宁市唯一的独立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承担着全市结核病的防治规划、疫情监测、治疗管理、预防督导、科研培训及技术指导工作。我院长年聘请湖北科技学院和武汉市结核病防治所的专家教授指导工作,还与上海第一肺科医院保持业务联系,与市中心医院合作,开展肺结核大咯血的介入治疗。通过多年实践,医院在肺科疾病、结核病的预防、诊断、治疗、管理上形成了独特优势,尤其是在重症、复治、难治性的结核病、肺科疾病、职业病及相关合并症的诊断和治疗上积累了丰富经验。

近年来,咸宁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结核病防治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对策和行动,全面推进全市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开展。咸宁市政府在《咸宁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也将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作为十三五期间咸宁市卫生事业发展的目标,并将结核病防控硬件设施——咸宁市结核病防治院整体搬迁一期项目建设项目列入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

 

联系单位:咸宁市结核病防治院

联系人:徐江红

联系电话:13477779598

电子邮箱:29040999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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