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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医学影像中心项目

来源: 时间:2018-05-30

项目背景

20161017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关于印发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20161230日,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咸政办发〔201667号文件,支持社会信誉好、具有较强管理能力的社会资本,通过多种形式参与部分公立医院建设,发展专业的影像机构,逐步建立大型设备共用、共享、共管机制,推行医疗检查结果互认。

市场分析

按分级诊疗要求,完善全市大医疗一盘棋,实现全市医疗机构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咸宁市中心医院周边医疗资源辐射广,医疗机构较多,普遍存在着各医疗机构影像设备投入不足、影像专业技术水平参差不齐,不能满足医疗机构长期发展需求、临床医生诊断需求、检测项目高精尖端提升需求。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引进第三方机构依托咸宁市中心医院放射科共建全市医学影像中心,包含影像中心的集中诊断、远程会诊、质量控制、运营管理、多学科会诊、疑难杂症诊治。根据各医疗机构的需求不同,在全市各级医疗机构进行影像设备的有序投入,实现医疗集团设备资源共享、均衡、同质化;通过影像云计算平台,医疗集团影像数据的互联互通、结果互认;通过影像远程会诊平台,实现医疗集团医生诊断资源上下协作,保证医疗集团医疗质量。

投资要求

总投资额度约6-8亿。

合作方式

共建。

项目承接优势

项目建成后,其业务将辐射医疗资源相对不足的县域,为患者提供便捷的诊疗服务,引入集团化、连锁化发展的社会力量办医,将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通过优质医疗资源共享,提升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推动建立分级诊疗制度。

 

联系单位:咸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联系人:刘金燕

联系电话:0715-8896258

联系邮箱:146870377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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